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11-24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和铊,其中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含再生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 6 个行业。重点区域。依据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需求,划定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
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的主要目标:到 2025 年,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 5%以上,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到 2035 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重金属监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的主要任务:严格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分级分类,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系统治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环境治理;加大力度,有序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健全制度,加强重金属监管执法;落实责任,促进全民参与社会共治。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付子曦
电话:(010)65645757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zjs@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