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03-10
站在十四五规划发展的关键阶段,绿色循环体系、碳中和等围绕可持续发展的话题成为了会上关注的焦点。
为此,莱月再生为大家总结了两会中,针对再生行业的相关问题,各位代表所提出的提案和建议。
代表心声:
王莉建议:
一是从国家层面明确再生资源行业的公益属性,明确各地政府扶持壮大再生资源行业的属地责任。二是研究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专属政策。三是研究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成本核实政策,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有效核实成本的问题。四是研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网络。五是研究出台保障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用地需求的政策。六是研究出台再生资源收行业绿色通道政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切实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能力,吸引市民回收交投。
李金波建议:
健全“碳标识”法规,建立中国家电产品碳排放评价标准,建立中国家电产品“碳标识”。“碳标识”不仅能提供绿色消费导向,以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行为方式,也将对供应链及国际贸易产生影响。建立透明、科学的家电产品碳排放评价标准,是实施“碳标识”制度,实现低碳发展和规避碳壁垒的基础。
首先,要夯实内循环基础。具体来看:一是把扩大国产铁矿石供给作为近期补短板的最主要手段,在政策上给予国内铁矿企业5年~10年所得税的减免;取消不合理的限制国内铁矿开采的规定,加快简化新矿山开采审批流程。二是加快解决废钢税收问题,将废钢增值税退税比例由30%升至70%以上;解决废钢回收企业增值税无票可开的问题,统一所得税核定方法,明确企业自制凭证作为有效记账凭证,或由税务机关统一制订收购凭证用于现金支出的成本核算。
其次,要统筹外循环布局。一是成立1家~2家海外铁矿资源开发企业,统筹已有海外资源,集中力量加快推进资源开发和扩产。据统计,目前我国掌控的境外铁矿权益资源量超240亿吨,但权益矿年产量仅为1.6亿吨。二是借助境外铁矿资源开发平台,布局拓展优质焦煤及辅料的开发贸易渠道,以及符合我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新标准的加工基地和进口渠道。2011年~2020年,全球年废钢出口最高约达1.06亿吨,最低约为0.84亿吨,差值达2180.3万吨,即国际废钢出口量有弹性,但有些废钢需在境外加工后才符合我国进口标准。三是调整钢铁产品进口政策,鼓励钢坯钢锭进口,限制初级产品出口,以减少国内对铁矿石的消耗,降低碳排放等。
朱定真建议:
碳中和之路不轻松,在加快技术创新的同时,要通过合理规划和政策引导实现碳中和。此外,还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这个目标,要减少化石能源消费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一是支持提升以日照港为龙头、以瓦日铁路和新菏兖日铁路为两翼的交通运输体系能级,增强“循环通道”功能。
二是支持在日照布局建设国家区域煤炭储备和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煤炭专用铁路和港口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着力畅通“煤炭循环”。
三是支持日照打造全国性再生钢铁原料进口和集散交易中心,促进沿黄城市钢铁产业绿色发展。
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特别是对面向生活垃圾领域,回收再生资源的企业取消征收增值税或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全免政策,以鼓励支持其发展政策。”方敏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联合开展调研,出台鼓励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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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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