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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钢企4高管、1出纳被查!钢企反腐就该重拳出击!

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08-13

作为一个能源、资源密集型工业,钢铁行业一直都是腐败高发领域。据【今日钢铁】小编不完全统计,仅8月上旬就有两家钢企5人被公诉、处罚,原因也大多在于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滥用职权等。具体情况如下:

太重集团4名副厅级干部同日被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1日消息,太原4名副厅级官员同日被公诉,分别为: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张克斌(副厅级),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范卫民(副厅级)、原副总经理杜美林(副厅级)、原总经济师曹纪生(副厅级)。

太钢原专职外部董事被公诉!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8月1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张克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克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克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张克斌于去年11月21日通报,今年6月26日通报被双开。

张克斌,男,汉族,1963年5月生,山西太谷县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2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2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煤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6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煤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煤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太重煤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1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1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2020年12月,被免职。

太重集团原董事范卫民被公诉

日前,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范卫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卫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范卫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范卫民于去年10月12日被查,今年4月19日被双开。

范卫民,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山西临猗人,大学学历,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08月至2003年01月,历任太重质检处技术科科长,技术质量部技术科科长,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部长;

2003年01月,任太原重工减速机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2006年01月,任太原重工减速机分公司经理;

2007年11月,任太原重工减速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2009年12月,任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06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2年04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07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05月,免职。

太重集团原副总经理杜美林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日前,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杜美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美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杜美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杜美林于去年11月21日被查,今年6月26日被双开。

杜美林简历

杜美林,女,汉族,1964年9月生,山西朔州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4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2002年5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

2004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04年6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2005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2012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

2014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资产部部长;

2016年3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资产部部长;

2017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017年8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2020年5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被免职。

太重集团原总经济师曹纪生被公诉

日前,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曹纪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纪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纪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曹纪生于去年12月21日被查, 今年6月8日被双开。

曹纪生简历

曹纪生,男,汉族,1969年6月生,山西原平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分公司副经理;

2009年4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分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

2011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销部长;

2017年7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2020年5月,被免职。

阳泉晋盂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出纳张晓静接受监察调查

阳泉晋盂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出纳张晓静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盂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张晓静,女,汉族,1970年5月生,山西盂县人,初中文化,群众,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1年7月至1999年12月,阳泉晋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车间配电工;

2000年1月至2013年6月,阳泉晋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经营,期间在租赁企业阳泉市博远冶金工业有限公司、阳泉市帝华冶金工业有限公司工作;

2013年7月至2017年1月,阳泉晋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出纳;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阳泉晋盂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出纳;

2018年12月至今,阳泉晋盂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财务出纳。

 一个个鲜活的反腐案例,更是一次次严重的警告。对钢铁企业来说,针对职务侵占、受贿等相关违法犯罪现象,确实需要更强有力的内部治理机制。这不仅是因为随着企业规模扩大,类似问题有高发趋势,更是因为,相对于成熟的公共机构廉政机制,企业内部反腐的难度本身就更大一些。

在法律的约束效力、震慑作用有所不足的背景下,企业自身更加得加强内部反腐力度,通过高压治理的方式亮明红线,最大限度消除腐败的土壤。特别是各行业的头部企业,都应该通过打造内部反腐廉洁制度,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头部企业带来的示范效应,无疑有利于净化全社会的商业环境。

钢铁企业的腐败问题不是“家事”,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内部运转,也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商业运行规则,会严重破坏经营环境。所以,必须将钢企腐败纳入治理商业贿赂的大框架之下高度重视,绝不能助长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的风气。而对钢企自身而言,就该不纵不枉,对腐败行为零容忍,不论金额大小都不要轻易放过,以建设更加风清气正的商业环境。

钢铁行业作为重资产、高盈利行业,小到一个营销人员、大到集团高管都有贪腐的机会。特别是在市场下行阶段,一些大型钢企的区域经理,权力大到可以影响整个企业的命运,关键还是在于监管。一方面,一旦发现钢铁买卖各个环节以及钢铁质量等相关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重拳出击;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还要完善自查体系,从内部进行防范,同时具有绝不姑息和妥协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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