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07-06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重化工业阶段末期,能源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抑制高能耗企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对钢铁等多个高耗能产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今年以来已有4省1市决定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山东省具体情况如下:
6月初,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419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钢铁企业限制类装备已执行差别电价的,限制类装备用电加价标准继续按照鲁发改价格〔2018〕1441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剩余网购工商业电量按照本通知规定加价标准执行。
执行超低排放差别电价钢铁企业完成改造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函告电网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以下为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钢铁企业名单
来源:网络
编辑:阿莱
联系我们:400-1800-108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莱月赞同其观点,文中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建议。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莱月400-1800-108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