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05-20
5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简称“《计划》”)。
从《计划》获悉,2021年,除同一企业内部进行的不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外,山西省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不再新布局包括产能置换项目在内的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项目。
《计划》指出,山西省将有序引导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发展,鼓励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在2021年全面完成钢铁联合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来源:不锈钢及特种合金联盟
编辑:阿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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