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04-26
滴墨汁滴入盛满水的玻璃杯中,勾勒出奇形怪状的轨迹,但最终会被逐渐消解。如若大量的墨被投进杯中,再纯净的水也逃不过污浊的命运。反腐势在必行,钢铁行业亦然。近期又有2家企业高管被查,其中包括: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范卫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春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包国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具体信息如下:
太重原总经理被双开
4月19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范卫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山西省纪委监委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自去年10月起,太重集团已有6名在职或曾在此任职的班子成员被查。
经查,范卫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虚报冒领奖金,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接受他人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未经组织批准擅自改变出国考察路线,在干部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亲属在职务提拔方面说情打招呼,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落实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不力,违规设立子公司,违规实施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范卫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卫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范卫民简历
范卫民,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西临猗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2003年1月,历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处技术科科长、技术质量部技术科科长、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部长;
2003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2006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分公司经理;
2007年1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2009年12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齿轮传动分公司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1月,任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6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2年4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7年7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5月,被免职。
记者梳理发现,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创民,从2012年起担任太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8年之久,与范卫民同日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随后,该集团原副总经理杜美林,原总经济师曹纪生,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德等先后被查处。此前,山西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太重集团党委进行巡视,就点出了其班子建设有差距的问题。巡视整改期间,山西省委已对太重集团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集团党委重点解决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
山西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国资委等印发《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对重大决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改组改制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以及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处理方式。
太重又一副总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春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春乐简历
王春乐,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西临猗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93年4月,历任太原重型机械厂锻冶处工艺员、铸钢室副主任;
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锻冶处铸钢室主任;
1996年8月至1998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锻冶处副处长;
1998年1月至2000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工艺院副院长;
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2年5月至2004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4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轮轴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4月,辞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太原重工(SH600169)4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春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春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金川集团原副总被查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包国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特大型采、选、冶、化、深加工联合企业,主要生产镍、铜、钴、铂族贵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化学品、有色金属新材料等。拥有世界第三大硫化铜镍矿床,是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镍钴生产基地和铂族金属提炼中心,在全球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
目前,金川集团具备镍20万吨、铜100万吨、钴1万吨、铂族金属6000公斤、金30吨、银600吨、硒200吨和化工产品560万吨的生产能力。
包国忠简历
包国忠,男,汉族,1957年3月生,甘肃永登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工学学士。
1982.02-1986.12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计划部计划科干事
1986.12-1993.02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计划部计划科副科长
1993.02-1994.01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计划部计划科科长
1994.01-2000.08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计划部副主任
2000.08-2001.07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计划部主任
2001.07-2009.11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11-2013.02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13.02-2017.01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
2017.01-2017.04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7.04退休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腐败不但会严重影响钢企的治理,更会侵蚀钢企的经营之本。目前国家反腐建立了全面且系统的机制和制度,为钢企反腐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样本,其中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的辩证理论和具体实践,在钢企中可借鉴推广。
来源:网络
编辑:阿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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