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2-03-02
昨日,是财税40号文正式实施的第一天。
昨天小莱有提到,全国各地的钢厂纷纷对供货商提出了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小莱也有提醒,让诸位老铁抓紧行动起来,顺应形势,尽快完成主体注册,确保顺利交易!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昨日的执行情况……
事实上,昨日开局并不顺利,财税新政落地执行第一天,各地废钢交易市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用四个字来概括这种变化“一降一升”。一是废钢到货量急剧下降;二是废钢价格跳涨。
据统计,3月1日到货量为40.8万吨,较前日下降了5万吨,降幅12.2%。今日废钢到货量或将继续下降。
根据莱月统计的20家钢厂的收货价来看,广西地区上涨最为迅猛,直接跳涨120元/吨。山东地区紧随其后,潍坊特钢上涨100元/吨。山西地区最大涨幅70元/吨。河北、湖北、福建、黑龙江、新疆、内蒙等地也是纷纷上涨。
目前,部分钢厂仍然默认维持原先供应商带13%的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财税税政变化带来的影响,钢厂明面上不承担任何压力。
新政落地当日,大部分中小型货场仍在寻求开票的方法。当前,很多地区废钢市场实际上正在面临着票难开的问题,仍需要时间逐步解决。
在财税40号文要求下,废钢铁市场交易将逐渐由不规范化向规范化转变,带票交易或成为市场主流交易方式。这对于废钢产业的有序高质量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但前端开票难的问题仍需要时间解决。一些行业难题仍需各地税务部门配合并给出解决方案。
对于废钢从业者来说,新政后,交易必开票势必会增加成本,而对于成本增加的承担转移来说有两条路径,一个是通过涨价,让下游利废方承担成本的增加, 另一个是钢厂提高税点,最终增加的成本由废钢回收接盘。因此,这对企业来说,废钢税改政策的变化将对废钢产业链生产成本产生直接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废钢加工准入企业可以要求供货方成立回收公司带票供货,或自己成立回收公司从供货方收货,要求供货方作为个体工商户或小规模纳税人带票供给回收公司,回收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开3%的票销售给准入企业,准入企业再开13%的发票给规范名单上的钢厂,退税30%,这样对于钢厂来说,可以通过价格调节享受大部分退税的利益,可能会成为大多数钢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