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12-09
据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2021 年至今(截止2021 年11 月),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9 次行政处罚,其中两笔大额罚款发生在11 月和10 月,11 月处罚罚款900 万元,10 月处罚罚款780 万元,9次处罚,罚款总额已累计超过1800万元。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滨城市大连,前身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通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特大型民营钢铁企业——沙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8年9月5日,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10月12日完成新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另据大连生态环境局公众号11月16日发布的9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东北特钢:2021年6月30日,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炼铁、炼钢工序产生的水渣、尾渣等工业固废在厂内露天无序堆存,大小不一的冶炼渣堆场遍布厂区,堆存总量巨大。面对证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在此处堆放了约10万吨工业固废……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令人困惑和不解的是,
东北特钢为什么屡屡违反环保法?
为什么多次罚款处罚没能阻止其继续违法排放(污)行为?
已经作出的处罚,东北特钢有没有缴纳罚款和履行改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