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11-18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河北多地发布Ⅱ级应急响应,对货车实行管控,涉及禁行或限行措施:
邯郸:禁止国四及以下货车运输
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决定11月16日1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
石家庄:城区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1)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上路行驶。除涉及城市民生需求和新能源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2)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矿石(石灰石除外)、肥料灰渣。
(3)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秦皇岛:引导分流重型货车
预计11月16-19日,秦皇岛市将出现一次轻(中)度污染过程。市政府决定自11月16日8时-11月20日8时启动应急管控。
一、管控区域:
海港区、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及北戴河新区。
二、管控措施:
1.停止国II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作业。
2.商砼车、渣土车等柴油车辆限时通行,21时至次日9时禁止通行。
3.引导分流途经山海关至抚宁段重型货车至高速公路通行,如高速封闭,绕行路线为:228国道—龙海大道—龙港路—北环路—东港路—承秦出海路—新102国道。
4.拥堵路段交通疏导。早高峰7:00-8:30及晚高峰17:30-19:00期间做好拥堵路段车辆疏导工作。
邢台:城区禁止载重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
邢台市自2021年11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通知要求:
唐山市:禁止国四及以下货车运输
为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唐山市决定自2021年11月15日1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要求: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
2.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绩效评价为A和引领性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其他行业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
3.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及新能源车除外)。
4.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的“非保障类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6.落实常态化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2个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持续不变。
近日受大雾影响,河北省多条高速关闭,以下是河北省高速公路57处团雾多发路段,如遇大雾天气,请注意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