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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后唐山贝氏体钢铁即将进行拍卖!!!

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1-04-26

据阿里拍卖平台最新信息显示:5月6日,唐山贝氏体钢铁福丰钢铁有限公司将对机器设备和部分房屋建筑物进行拍卖,起拍价为2128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拍卖标的物介绍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属于破产清算企业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和部分房屋建筑物。其中炼钢厂房屋建筑物(钢构)2处、22767.76㎡,评估值11894539.00元;机器设备为炼钢厂、制氧厂、11万伏变电站机器设备,评估值9378700.00元。以上资产总评估值为21273239.00元。具体见下表:

拍卖标的坐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迎宾路东、欣荣街北。


竞买公告

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1年5月6日10时至2021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属于破产清算企业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和部分房屋建筑物。其中炼钢厂房屋建筑物(钢构)2处、22767.76㎡,评估值11894539.00元;机器设备为炼钢厂、制氧厂、11万伏变电站机器设备,评估值9378700.00元。以上资产总评估值为21273239.00元。

2.拍卖标的坐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迎宾路东、欣荣街北。

3.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4.本次拍卖未包括炼钢厂、氧气厂、11万伏变电站部分或全部房屋建筑物27735.34㎡。

二、起拍价

起拍价:212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191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确保有淘宝账号及实名认证完成的支付宝账号,企业账号注册流程详见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布的《竞拍前必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许先生,咨询电话:18532539379。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管理人联系。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管理人未发现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形。如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2021年4月30日上午10时前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六、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7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按本公告第二条确定的增价幅度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保证金及拍卖余款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开通与之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且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唐山分行,账号:14250000001062232),注明“破产案号:(2018)冀0207破4号;款项性质:竞买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交付与拆除

1.买受人在交齐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汇金中心C座808)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办理交接手续,签署《资产交接单》。

2.《资产交接单》签署后,即视为资产交付完毕,资产所有权归买受人,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即转移到买受人处。由买受人自行接收清点资产,管理人不负责清点。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费用,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瑕疵及其他一切风险。

3.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拍卖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资产范围内有3家设备取回权资产,该范围内的资产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详见下表:


买受人在拆除制氧厂、炼钢厂范围的资产时需提前4天通知管理人具体的拆除时间,管理人负责向取回权人发出通知告知取回权人及时取回并自行管护财产。从拆除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对别除权人的资产负有管护责任。

5.买受人在拆除、搬运资产过程中,不得毁坏取回权人、债务人的财产。买受人不按本公告要求履行对他人财产的管护义务,并造成他人财产损毁、灭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买受人需向管理人交纳管护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管护责任的担保。拆除完毕后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6.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2民终377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所拍卖资产所有权属于福丰公司所有,但所拍卖资产坐落于宝德公司院内,拆除及搬出资产事宜需与宝德公司协商解决(具体以判决文书为准)。因此,买受人应承担资产竞买后的全部风险。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

7.竞买人竞买财产后,应及时组织资产(包括全部钢结构房产)拆除、搬出工作。原则拆除期不超过35天。拆除过程中施工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根据相关规定需向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拆除施工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需要相关资质,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21日

据公开资料显示,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凯银,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开发区,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炼钢、轧钢、黑色金属加工、氧气、氮气制造(凭环保许可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空气化工产品备案告知书有效期至2015年9月20日);经销钢材、建材(不含木材和石灰)、水泥、钢管、炉料、铁精粉、普通劳保用品、机械配件、五金电料、橡胶制品。

2020年11月2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公告》,公告显示2018年8月14日,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认为福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已经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条件。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裁定宣告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破产。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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