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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丰润区加严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于:莱月再生 发表日期:2020-05-18

自2020年5月18日8时至5月31日24时执行以下加严措施:

 

1. 钢铁行业,天柱钢铁保留一台208平米烧结机生产,新宝泰钢铁保留一台210平米烧结机生产。

 

2. 独立轧钢(不含冷轧)企业停产。

 

3. 独立石灰窑停产(窑内物料清出)。

 

4. 砖瓦窑停产(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进坯)。

 

5. 铸造行业,使用煤、 焦炭作为能源的企业停产,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不强制减排,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 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唐山市部分行业差别化管控措施技术指南》评价为“好”的不强制减排,其他的停产。

 

7. 用煤大户煤质抽检,钢铁行业在烧结、炼铁工序前取样,焦化、电力、水泥等在煤仓出口、下料地坑口取样,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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